行政訴訟費用

行政訴訟費用

(一)行政訴訟的訴訟費用包含裁判費、證人日旅費、鑑定費、勘驗差旅費等。 1、裁判費部分:繫屬於高等行政法院之案件,通常案件徵收四千元,簡易案件徵收二千元,再審程序亦同,聲請案件則徵收一千

行政訴訟的訴訟費用包含裁判費、證人日旅費、鑑定費、勘驗差旅費等。 裁判費 部分,繫屬於高等行政法院之案件,通常案件徵收四千元,簡易案件徵收二千元,再審程序亦同, 聲請 案件則徵收一千元;繫屬於最高行政法院之案件,通常案件徵收六千元,簡易案件徵收三千元,再審程序亦同, 抗告 費用 徵收一千元。

1000元. 300元. 再審之訴. (高等行政法院) 4000元 (通常訴訟程序之第一審判決) 4000元 (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之第一審判決) 3000元 (簡易訴訟程序之上訴審判決) 1500元(羈押法、監獄行刑法簡易訴訟程序之上訴審判決). 750元 (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之上訴審判決)

訴訟費用指裁判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,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。但為第一百九十八條之判決時,由被告負擔。起訴,按件徵收裁判費新臺幣四千元。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,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二千元。 大法官解釋(3) 第98-1條

訴訟費用指裁判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,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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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審判 行政訴訟裁判費徵收一覽表 行政訴訟費用一覽表(101.09.06 施行) 徵收裁判費用項目 裁判費金額(單位:新臺幣) 起訴事件 4000元(通常訴訟程序) 2000元(簡易訴訟程序) 300元(交通裁決事

行政訴訟費用 徵收標準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選單::: 公布欄 統計資訊 縣府新聞 縣政報導 活動行事曆 縣府公告 招標公告 徵才公告 活動剪影 單位主管 主管簡介 業務概況

行政訴訟費用的部分,則可以參考「行政訴訟裁判費徵收標準」。 訴訟費用 可以要求對方付嗎? 前面提過,原則上原告起訴後必須繳納訴訟費用,法院才會開始審理。而通常原告在訴之聲明當中,會主張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」,也就是未來

行政法院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時,應確定其費用額。前項情形,行政法院得命當事人提出費用計算書及釋明費用額之文書。 第237-9條 交通裁決事件,除本章別有規定外,準用簡易訴訟程序之規定。

撤回起訴、上訴、抗告或訴訟中和解,退還裁判費用之方式. 依新修正之行政 訴訟 法第104條準用 民事 訴訟 法第83條第1項規定:原告 撤回 其 訴者, 訴訟 費用由原告負擔。. 其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 撤回 者,得於 撤回 後3 個月內 聲請 退還該審級所繳 裁判

行政訴訟費用 徵收一覽表 字型大小: 小 中 大 友善列印 行政訴訟簡易收費表(40萬元以下) 101.9 事 件 類 別 徵收金額(新臺幣) 起訴 2000元 上訴 3000元 抗告

應行徵收之訴訟費用,其他法院未加徵收、徵收不足額或溢收 者,行政法院應補行徵收,或確定應予退還之數額,通知原收款 法院退還溢收部分。. (參照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之五) (十三)經準予訴訟救助者,於終局裁判確定或訴訟不經裁判而終結後, 第一

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徵收訴訟費用作業應行注意事項. 修正日期:. 民國 99 年 09 月 30 日 非現行版本. 1. 一、行政訴訟裁判費之徵收及免徵收 (一)九十六年八月十五日起繫屬之行政訴訟事件(以訴狀寄達或遞送至 法院之時間為準),應徵收裁判費。. (參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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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額或價額 新臺幣 元 稱謂 姓名或名稱 依序填寫: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、性別、出生年月日、職業、住居所、就業處所、公務所、事務所或營業所、郵遞區號、電話、傳真、電子郵件位址、指定送達代收人及其送達處所。

對於銓敘部的認定,范植谷只說,行政系統有其規定,針對蔡的家屬提起訴訟,范表示,已補助蔡家民事與刑事訴訟費用十八萬元,但行政訴訟有些規定還無法突破,會繼續朝此方向努力。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做出決議,建請臺鐵局全額負擔行政訴訟費用,協助家屬繼續爭取最高標準之撫卹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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